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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得罪权监遭厄运(第6页)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是正统十一年(1446)。过往十六年的奔波与操劳,让于谦显得比同龄人更加苍老。

但是,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十六年的两省巡抚生涯,充分锻炼了于谦的胆识,让他以后无论遇到多大困难,都不会选择退缩;有效磨砺了他的性格,让他深入了解民生疾苦,更清醒的意识到了肩上的责任。

这一年是于谦的本命年,他已经接近了知天命(五十)的年龄,依然还做着晋豫巡抚,依然还在两省来回奔波。家乡的父母早已过了古稀之年,他却无法尽儿子的职责;妻子带着女儿留守北京,几年才能和他见一面。

爱情需要**来支撑,情侣之间做什么都可以;婚姻只需要包容来维护,“相敬如宾”就很容易变成“相敬如冰”。于谦和董氏成亲多年,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却是相当有限。

按今天的标准,于谦几乎完全没有尽到做丈夫的义务,董氏就应该跟他离婚了。但我们真的需要为她的选择惋惜吗?于谦真的配不上她吗?显然也不能这么讲。

今天的中国男人,对待另一半自然要比明朝初年的先辈用心得多,努力得多,辛苦得多。但这些都是应该的,都只是尽丈夫的本分,丝毫不值得夸耀,社会进步要求大家必须如此。我们也绝不能用今天的婚恋观,机械的来苛求古人。

而于谦如果活在当下,肯定也会和我等一样,尽最大努力去取悦爱人,将她的需求与幸福,与自己的职业规划高度绑定;而不是为了万黎民百姓的福祉,对另一半有所亏欠和怠慢。

都说于谦是个不懂浪漫的直男,但在他留下的四百余首诗中,有不少是写给妻子的,其中对爱人的愧疚和感激之情,充盈纸面。如这首《寄内》: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相好。

生男与育女,所期在偕老。

我生叨国恩,显宦亦何早。

班资忝亚卿,巡抚历边徼。

自愧才力薄,无功答穹昊。

勉力效驱驰,庶以赎天讨。

汝居辇觳下,闺门自幽悄。

大儿在故乡,地远音信杳。

二女正娇痴,但索梨与枣。

况复家清贫,生计日日草。

汝惟内且勤,何曾事温饱。

而我而不知,报主事非少。

忠孝世所珍,贤良国之宝。

尺书至殷勤,此意谅能表。

岁寒松柏心,彼此永相保。

于谦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在晋豫两地一呆就是十八年。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平常人家的天伦之乐,在他这里都成了奢望。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仅仅为了想调回京师,他就遭遇了小人的陷害。

他更是怎么也不会想到,妻子的结局会是那样,而他却无能为力。

正统十一年(1446),一封来来京城的急件,让忙于公务的于谦,一下子苍老了十岁。

他痛苦,他愤懑,他懊悔,他无奈。

他收到的,居然是妻子董氏去世的噩耗。

董氏得哮喘已经一年多。这在今天不算什么重症,可在医疗水平落后的明朝,却真的能成为致命绝症。上年秋天,她的病情明显加重,曾托人向丈夫去信告知病情。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她希望丈夫能尽快回来。

无论太原还是开封,离京师都并不算远。如果公务不是特别繁忙,于谦早应该请个长假,回京照顾妻子。但作为两省巡抚,又是一个勇于任事之官,他的事务实在太多;救济灾民、治理水患、组织生产、平准物价……

更可悲的是,很多事情离了他,还真是进行不下去,一拖再拖,或者根本就不实行。很多差役没有他,就像没有了主心骨,非常盲目。唯有在忙完了一天的公务,他才能抽出时间来为妻子祈祷,希望她早日痊愈。也许他还存在侥幸心理,希望朝廷的一纸公文,就能将自己调到京城。

董氏病重时,于谦没能陪在身边照顾;她离世时,他没见上最后一面;她即将入土为安时,于谦会怎么做呢?

因为一些事情实在走不开,于谦居然并没有回京安葬妻子。他只是安排儿子于冕返京,将董氏的灵柩运回杭州,安葬在三台山于家祖坟。

放在今天,这样的行为势必受到女权主义者漫天的口诛笔伐,会颁发给他一面“渣男”奖牌。但在那个年代,此举却真的算不上特别严重的事情,甚至还有可能让百姓赞许:大丈夫以国事为重,不以私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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