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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得罪权监遭厄运(第4页)

对内,王振广树党羽,铲除异己;对外,他对瓦剌坐大不闻不问,却对南边靠近缅甸的麓川情有独钟。在王振力主之下,大明三次对麓川用兵,虽说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大国威严,但劳师袭远,浪费严重。

按理说,远在晋豫当巡抚的于谦,还入不了王振法眼,不值得人家浪费时间来收拾。但事情可没这么简单。很快,于谦和王振就有了交集。

三、两袖清风,终于惹祸上身

于谦长期外派,但明朝的巡抚是京官,还必须不定期返回行在(正统六年是京师)述职。这当然是好事,于谦一直没有将妻儿带在身边,是因为北京的生活条件要好很多,他不希望家人跟着自己太折腾。

但是,父母双亲还在杭州,他们一天天老去,于谦却无暇照顾。为了弥补这个遗憾,正统元年(1436)八月,这位全大明最忙的巡抚回京述职时,安排十三岁的儿子于冕回乡读书。同时,他也可以守在爷爷奶奶跟前,替父亲尽一份孝心。

于谦还特意写了首七律《示冕》,鼓励儿子努力学习,不要浪费光阴,孝敬祖父母,做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小男子汉:

阿冕今年已十三,耳边垂发绿鬟鬟。

好亲灯光研经史,勤向庭闱奉旨甘。

衔命年年巡塞北,思亲夜夜想江南。

题诗寄汝非无意,莫负青春取自惭。

到了正统六年(1441),于谦已经做了十一年巡抚,由三十三岁的年轻人,变成了四十四岁的大叔。岁月染白了他的鬓发,时光松驰了他的腰身,年轻时的那些远大理想,此时似乎离自己越来越遥远了。

难道,真的只能这样过一辈子?

正是在这段时间,于谦写下了一首《自叹》:

我生四十余,已作十年客。

百岁能几何,少壮难再得。

今朝太行南,明日太行北。

风雪敝貂裘,尘沙暗金勒。

寒暑互侵凌,凋我好颜色。

齿牙渐摇脱,须发日以白。

位重才不充,况此迟暮迫。

为上乏勋劳,为下无德泽。

揣分宜退休,非惟慕奇特。

蚤赋归去来,庶免清议责。

此时,于谦和妻子董氏成亲已经二十三年,但两人在一起的日子,连三年都不到。妻子带着十三岁的女儿留守京城,十八岁的于冕则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在杭州。

在地方上呆得久了,于谦希望能当上真正的京官,将双亲接到北京照顾,尽一些做儿子的孝道。在这一点上,这位巡抚和我们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他也渴望完整的家庭,渴望与父促膝谈心,与妻子携手赏月,与儿女共享天伦之乐。

因此,在返京述职之前,于谦力荐山西参政王来担任山西巡抚,河南参政孙原贞担任河南巡抚。这么一来,自己就可以回到京城,专心做兵部侍郎了。

因为自幼以文天祥为偶像,于谦对于行军打仗有着莫名的热爱,也特别喜欢阅读兵法战策。但限于条件与机缘,他完全没有相关的从业经验,这个侍郎,于谦当得有些底气不足,也希望能早日补充短板。

可惜,“心想事成”这种路径,实现起来真的太难了。

此时,张太皇太后明明还在人间,王振已经在朝中一手遮天了。这其实也足以说明,张氏对王振可很能根本就不约束,或者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让孙子将来收拾这个大太监立威,作为自己的政绩。

于谦还在山西时,有好心的同僚就劝说他,回京述职时,一定得去司礼监掌印太监王振处排队递名帖,一定得准备特别丰厚的礼物,一定要让王公公感受到对他发自内心的尊敬,这样你的升迁才有可能。

这是什么道理?堂堂两省巡抚,要这么巴结讨好一个太监?

于谦连连摆手:“我可没钱。”

同僚看着这位巡抚的表情,确认他没有开玩笑,于是赶紧继续做思想工作:“没钱没关系,心意一定要到。你可以带上咱们山西的土特产,比如香菇、绸缎和香线什么的。抚台大人只要开口,肯定有人愿意给你的。”

这番话可谓用心良苦。如果换成大部分官员,肯定就照办了;如果换成海瑞,则会马上翻脸,要跟对方断绝关系,以显示自己的个性与品味。

那么于谦呢?

有道德洁癖的人,显然不适合在大明官场生存。大家都陷在了一个大染缸里,喝的都是污浊的水,呼吸的都是肮脏的空气,都心照不宣的说这个染缸很温馨,水很干净,空气很新鲜。可你偏偏不识抬举,还试图引进空气净化器,大家能不跟你急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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