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推开车门,费城的夜风扑面而来,带著几分凛冽,却吹得人格外清醒。
“今天我请客,就算是谢谢你教导。”
……
两人来到了这家藏在老城区巷子深处的爵士酒吧。
柯娜显然对这里很熟。
她推开门的动作没有半分犹豫,径直朝吧檯走去,跟调酒师打了个手势。
片刻后,两杯威士忌被推到面前。冰块在水晶杯里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
“你以前来过这种地方吗?”
柯娜端起酒杯,侧过头看他。
她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比平时更深。
“来过类似的。”
林克端起另一杯,抿了一口。泥煤味在舌尖炸开,然后缓缓滑进喉咙。
前世在天朝他什么酒场没混过:
从cbd顶层的高档酒吧到城中村角落里的苍蝇馆子,不同的酒局有不同的规则,但酒精本身从来不会让他失態。
他端著酒杯的姿態很放鬆,肩膀没有绷紧,目光在昏暗的环境中平稳地扫过每一个角落。
柯娜看了他一眼,嘴角弯起一个满意的弧度。
“我还在想你会不会紧张。以前律所聚餐的时候,你好像从不喝酒。”
“以前是以前。”
她点了点头,没有再问。
萨克斯的调子从慵懒慢慢转为轻快,吧檯边几对男女离开座位,在舞池里跟著节奏缓缓晃动。
这里没有舞厅里那种灯光和乾冰,只有音乐和暗影,人不多,但气氛鬆弛得像泡在温水里。
“跳吗?”
柯娜放下酒杯,冲他扬了扬下巴。
林克本想说不跳,但她已经站了起来,用两根手指拽著他的袖口往舞池方向拉了一下。
“来都来了!”
这句话是她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中文,发音很怪,但用在此刻恰到好处。
“好,来都来了!”
林克笑了一声,把杯里最后一口威士忌喝乾净,站起来跟著她走进了那片晃动的影子。
两道身影若即若离,在这一片迷幻的迷彩之中拥抱著。
酒精的催化让他们的距离慢慢接近。
两首曲子之后,柯娜靠回吧檯,额头上沁出薄薄一层汗。
她把自己的酒杯重新端起来,一口气灌了半杯,低声来到林克的耳畔:
“我去趟洗手间。”
隨后便消失在走廊拐角。
林克一个人站在吧檯边,用纸巾擦了擦额角的汗,正准备招呼酒保来一杯冰水。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他循著声音偏过头,果然在靠墙的卡座区看到了那个人:
洛斯·汤姆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