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云此刻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
飞龙鸟,那是完达山里最著名的岁贡野味,出了名的,难以人工驯化。
可迎春农场不仅养活了,竟然还形成了成千上万只的恐怖规模!
这简直是一场不可思议的奇蹟!
还没等刘建云从漫天的飞龙中缓过神来,陆建军又领著他们来到了后方一处紧闭且隱蔽的木质圈舍前。
三只林麝正悠閒地啃食著新鲜的草叶。
“林麝……这竟然是林麝!还是活的!”
一旁的林曼更是忍不住捂住了小嘴,眼中满是震惊。
林麝这东西的价值她太清楚了。
它產出的天然麝香在国际市场上比同等重量的黄金还要贵重!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只能够下金蛋的母鸡。
以这副业的养殖规模,即使陆建军的农场没有那么优良的种子,也不可能出现亏本的情况。
一下午的时间,刘建云手里的笔记本就没停过,手抖得几乎连字都写不稳。
至於其余的养猪场,养牛场,养羊场,刘建云都只是隨便对付著看了一眼,心思全部都被这满山的飞龙和灵兽勾走了魂。
而林曼一下午都围在陆建军身旁嘰嘰喳喳,言语间满是佩服与崇拜。
唯独赵红兵,脸色就没有好过,那点省城大学生的傲气,被无情地碾碎成渣,心头的悸动,几乎將他的理智全部淹没。
『狂吧,姓陆的,你现在越狂,等到了山上,老子就让你摔得越惨!』
赵红兵在心中狠狠发誓。
……
夜幕,悄悄降临。
北大荒的夜来得极晚,黑得极深。
微风拂过,带著一股子渗人的凉意。
晚上十点半,迎春农场一间独立的小院內,油灯摇曳。
陆建军坐在桌前,双目紧闭,此刻的他正在空间內打理著已经重新冒芽的野山参。
就在这时,一阵轻轻的敲门声忽然传来。
咚!咚!咚!
陆建军睁开双眼,淡淡说道:
“进来吧,门没锁。”
木门吱呀一声推开,一个捂得极其严实的汉子轻轻走了进来。
老歪扯下面罩,反手拴上房门,快步走到陆建军跟前,
“军哥,刚刚我派人去招待所那转了一圈。”
“姓赵的那小子坐的位置,已经踩好盘子了。”
“要不等凌晨我安排兄弟们直接带上麻袋把人给……”
老歪一边说著,一边伸出右手在脖颈位置用力一划,连带著脸上那道疤也是一阵抽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