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既然我要坐的那班车那么早……”雨晨看起来犹豫的一下,“你就不用特地去车站送我了吧,挺麻烦的。”
明早去车站送别,这件事之前我从没提到过,因为我早已把它当做默认了,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显然雨晨也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也正是因此,我几乎没有多想就同意了。
我当时想得很简单,既然要走的是雨晨,我就应该尽量去满足她的需求,何况此时她还是在为我着想。
这样做唯一的代价是,我们此时见到的彼此都将是最后一面了。
“那你到时候保重,以及,上车之后记得给我拍一张车窗外的照片。”我说。
“你不说我也会拍的~”
这之后我们便没再说话。行人上车下车、来来往往,我们却像两尊雕塑一样坐着。我想,这不是因为无话可说,而是因为一切尽在不言中。
当我无所事事时,车载空调的冷气就显得有些刺骨了。
我将车窗拉开一条缝,携带着暑气的晚风立马从中钻进,与冷气相互调和后恰好是最舒适的温度。
与此同时,雨晨也将脑袋枕到我的肩上,我对此早已习以为常,任凭自己的肩膀被霸占。我一边看着窗外的城市风光,一边等着下一阵风吹来。
雨晨所住的小区门口恰好有一个公交站台,刚一下车,我就看到了那一排熟悉的高层住宅楼。
印象中我似乎只来过两次,还都是一年以前的陈年旧事,至于当时所经历的一切,我大概会一直记得吧。
对了,说起经历,那时的我曾在一张路灯下的长椅上品尝过雨晨香汗淋漓的脚,如果能在那里和她告别,或许会是一件具有纪念意义的事,于是,一个大胆的想法开始在我的心底萌发。
此时,雨晨也来到了我的身边,她和我并排站在一起,注视着自己的家,但似乎没有就此别过的想法,于是我说:“既然已经到这里了,不如……再一起走一段?”
“我就等着你这句话呢~”雨晨几乎是立马给出了答复,她甚至已经大致猜出了我的心思,“你还记得那张长椅在哪儿吗?要不要我带路?”
“不用了,我想我还记得。”
我反客为主,先迈出脚步,当了雨晨的引路人。
话虽这么说,我最后还是兜了圈子,在小区里绕过第二圈时才远远地见到那盏路灯。
雨晨一直乖乖地跟在我身后和我一起迷路,即便这里就是她自己的家。
路灯大概是换了,比我记忆中要更明亮些,长椅倒是一点都没变。
“我们过会儿大概就要在这里说再见了。”
我说话时雨晨已经坐到长椅上了。她晃着些小腿,凉鞋被甩掉一半。
“所以你真的想像上次那样吗?总感觉……这个时候做那种事有些不合时宜。”
确实。在正式的告别之前舔脚,这种事光想起来就有些离谱,好在我并不打算这样做。
我想在这个具有纪念意义的地方,做一件同样有纪念意义的事。
我对此感到忐忑,并不是因为担心雨晨的反应,而是由于这将是我为数不多的一次主动出击。
雨晨将双脚从凉鞋中完全抽出,懒洋洋地踩在鞋上晒着月光,不过她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想做些什么,在我面前把鞋脱掉,这早已成为她的习惯了。
她将十根脚趾分得很开,一边等着我的回答一边低头欣赏着在灯光下闪烁的天蓝色趾甲。
前几天她刚补涂过指甲油,并对我说,在那瓶指甲油用光之前,她的趾甲都会是天蓝色。
“到这里来吧。”我对她说。
“什么……啊!”
没等到雨晨完全表达出自己的疑惑,我已经快步走到她的面前,轻轻捏住她的手腕,将她从长椅上提起,又牵着她向路灯下走去。
雨晨发出一丝惊讶的呼声,她连鞋都没来得及穿上,赤裸的脚底踩在水泥地上没有任何声响。
在雨晨站稳之前,我的双手已经环住了她的脖颈。在往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会惊异与当时的自己爆发出的惊人执行力:我亲吻了雨晨。
四片嘴唇又一次贴合在一起,柔软而湿润的触感传来,不久前的记忆又一次在脑海中播放,只不过这一次我才是进攻方。
雨晨一直到这时都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她的双手呆滞地耷拉着,双眼也只是微微睁大,表明她唯一的认识是现在正在发生一件不得了的事,只有她的嘴唇还在完美地进行着亲吻的动作,仿佛与恋人接吻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本能呼出的鼻息直直打在对方的脸颊上,温暖中又带着些痒感。
没有了舌头参与,一切都显得平淡而漫长,不过这才是纯粹因恋爱而生的、没有任何杂念的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