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主事脸色难看。
他当然知道我在说水门那把假刀。
我看向罗校尉。
“罗校尉,写吗?”
罗校尉握著刀柄,眉头皱得更紧。
他不傻。
这字一写,他就被拖进案卷。
不写,他就没理由抢证。
我又道:“你若只是奉令封场,就更该写清楚。日后案子若大,你有记录护身。若不写,別人说你夜里替户部抢走都察院证物,你怎么辩?”
罗校尉看了马主事一眼。
马主事道:“罗校尉,户部可作担保。”
我笑了。
“罗校尉,钱荣押送途中死的时候,工部也有人作担保。”
罗校尉的脸一下沉了。
钱荣案刚过。
京城衙门都知道,押送钱荣的人最后没一个討好。
谁担保都没用。
死人不认担保。
案卷认籤押。
罗校尉终於道:“取纸笔。”
马主事脸色微微一变。
“罗校尉!”
罗校尉看他。
“马主事,既然是按规矩封证,写清楚也好。”
很好。
兵马司这把刀,暂时没完全握在户部手里。
阿六立刻把纸笔递过去。
递得飞快。
他现在最喜欢別人签字。
罗校尉刚写到一半,马主事忽然道:“证物箱中那枚木牌,沈大人是否该先说明?”
我说:“当然。”
我让阿六打开箱子,取出那枚封好的木牌。
封纸外头已经写了:
清和巷夹墙发现,正面沈安,背面西南。
马主事看到封条,眼神一沉。
他大概没想到,我们已经把发现地点写得这么清楚。
若木牌没有封,落在他手里,就能变成“从沈安身上搜出”。
如今封条一写,它就变成“清和巷夹墙发现”。
差別很大。
大到够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