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大概很想说:公子,您怎么主动把“可藏物”写出来?
但他现在已经学聪明了,没敢出声。
周显脸色更难看。
魏直倒是笑意深了些。
“沈大人这是怕大婚那日有人翻旧帐?”
“不是怕。”
我顿了顿。
“是一定会有人翻。”
我抬起右手,袖口自然垂下。
“魏公公,宫衣是陛下赐的。若有人日后说沈安私改袖口,便是疑陛下赐衣有误。若有人说沈安借宫衣藏刀,那至少也得先承认,这袖制本就能藏刀。”
魏直眼角笑纹微微动了动。
“沈大人胆子不小。”
“臣胆子一直很小。”
我看著他。
“小到只能把怕的东西先写进案卷里。”
魏直没有立刻答。
秋棠忽然开口:“公主府可作见证。”
周显也只好咬牙道:“礼部亦可记档。”
他现在不记也不行。
礼部外袍刚拆出死人名,宫衣箱底又拆出人衣合册封皮。
若他此时还说不用记,日后第一个被扔出去堵刀口的人,八成就是他。
阿六赶紧搬来小案,铺纸磨墨。
他一边磨,一边小声嘀咕:“这大婚还没成,文书倒写了一箩筐。”
我听见了。
但这话没错。
我这场婚事,喜帖没有案卷厚。
周显执笔,先写宫衣送达时辰、送衣人、箱封情况。
秋棠在旁补了一句:“须写箱底夹层拆出人衣合册正册封皮。”
魏直道:“写。”
周显手一抖,还是写了。
我看著那行字落在纸上,心里稍稍稳了一点。
证据这东西,最怕只握在一个人手里。
一个人握著,容易死。
三方都写下来,就算死,也能多拖几个人下水。
写到袖口时,周显停住。
“沈大人,这句该如何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