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没有声音。
她又敲了两下。
过了片刻,门后传来一个极低的女声。
“谁?”
“是我。”跛脚妇人道,“有人拿著方书吏的帐记来了。”
门后安静了很久。
然后门开了一条缝。
我看见一双眼睛。
很瘦。
很疲惫。
也很怕。
那女人约莫二十七八岁,脸色蜡黄,头髮用一根木簪隨便挽著。她怀里抱著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孩子睡著,脸埋在她肩上。
她看见我,第一反应不是说话。
而是后退。
我立刻停在门外,没有往前一步。
“方夫人。”我低声道,“我是都察院沈安。”
她脸色猛地一白。
“官?”
“是。”
她抱紧孩子,声音发颤:“官府已经说我丈夫是失足落水,你们还想怎样?”
我看著她。
这句话里有恨。
也有绝望。
我忽然想起安陵县义庄里那具尸体。
手指甲缝里的淤青。
脖颈上的勒痕。
还有那个去义庄问“这尸体还会不会有人来看”的体面人。
官府说失足落水。
可一个人若真是失足落水,为什么死后还有人確认有没有人来看他的尸体?
我没有急著解释。
我只问了一句:“方远石走的那天,屋檐下是不是还掛著没收的猪肉?”
方周氏愣住。
她眼里的戒备,终於裂开了一条缝。
我继续道:“腊月二十三,小年。他买了年货,本来没打算走。可第二天一早,人不见了,猪肉还掛在屋檐下。若他真是畏罪潜逃,不会连给孩子过年的肉都不带。”
她的眼泪忽然涌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