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着她走出门。
餐桌上摆着六道菜——比之前任何一次都丰盛。
漫歌系着围裙在厨房里最后忙了一阵,卓凡坐在餐桌边,已经倒好了酒。
他穿了一件深色衬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小臂上结实的肌肉线条。
他的锁骨上方,那道抓痕还在——颜色已经变淡了一些,变成了浅褐色,但依然可见。
予晴在他对面坐下。
我坐在予晴旁边——隔着半个身位。
漫歌端出最后一道菜,解下围裙,坐下来。她坐在卓凡旁边。
四个人。一张方桌。两盏吊灯。窗外是琴屿市的夜色,江面上的光点闪烁如碎金。
漫歌举起酒杯。
“来,碰一个。”
我们都举起了杯。玻璃碰在一起的声音轻脆而短暂。
我喝了一口酒,把杯子放下。
饭桌上的对话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
话题凌乱而自然——落星岛的沙滩、最近上映的电影、琴屿市哪家烧烤店好吃。
漫歌讲了一个她以前在风屿市遇到的趣事——她公司里有个同事养了一只鹦鹉,学会了她老板的口头禅,每次开会都模仿老板的声音说“这个方案不行”,逗得所有人憋笑到内伤。
予晴笑了,肩膀抖动着。
卓凡话不多,但偶尔插几句。
他声音偏低,语速不快,带着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感。
他说话的时候会看着说话的对象——予晴说话的时候他就看着予晴,漫歌说话的时候他就看着漫歌,我说话的时候他也会看我。
他看我的时候,目光里没有敌意。也没有愧疚。只有一种平淡的、衡量式的注视——像在评估一个他听说过但还没亲自见过的人。
我看回去了。
我们的视线隔着餐桌在空气中碰了几次。每次都不长。每次都在自然的对话节奏中滑开。
予晴喝了酒——两杯红酒。
她的脸颊泛红,眼神比平时更柔,说话的速度慢了一些但更放松。
她靠在椅背上,手里握着酒杯的杯脚,歪着头听漫歌说话,嘴角挂着一丝浅浅的微笑。
我看着她。
那条深蓝色连衣裙的领口在她靠坐的姿势中微微下滑——锁骨下方的皮肤被灯光镀上一层暖色的光。
她的手握着酒杯杯脚,手指纤细,指甲今天涂了裸粉色——她自己涂的还是漫歌帮她涂的?
“哥,你在看什么?”
予晴的声音突然转向我。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
“……看你喝多了没有。”
“我才喝了两杯。”她笑了一下,抬起酒杯示意了一下,“还能再喝半杯。”
漫歌在旁边轻轻笑了一声。
卓凡站起来,去厨房又拿了半瓶酒。
那个夜晚结束的时候已经接近十一点。
我和予晴回到自己家里。她换鞋的动作有些慢——酒精的影响开始显现。她扶着玄关的柜子蹬掉鞋子,赤脚踩进来。
“我有点晕。”她说,声音带笑。
“去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