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乐华下意识地想终于来好人了,于是期待地睁开眼。
来人穿着一身有些老旧的衣服,但在贫民窟已经称得上奢侈品了。
更关键的是,艾乐华见过他!
“叔叔!”
他挣扎着站起来,跑到那人身旁,那人认出了他,表情有些诧异,但没有拒绝。
“你小子怎么在这?怎么,和小伙伴闹矛盾了?”
艾乐华满脑子都想着让这人给他出头,他点头如捣蒜,愤愤地盯着那五个孩子。
“对,他们打我……”
“嗯?为什么打你?”
尽管生活在贫民窟,但这里仍然运行着一些基本的道理,比如打人是不对的。
当大人的目光望向那几个孩子时,几人不约而同地低下了头,只有领头那人眼里的恼火不减。
“你就不问问我们为什么打他吗?”
“哦?为什么?”
大人皱着眉,擦了擦从艾乐华身上染到手上的泥,问道。
“这家伙整天臭屁的不行!明明是主动凑过来,求着和我们一起玩的,结果每次还跟个大爷一样在那瞧不起人,你是没听过他说的话,他整天就拿他妈的工作来压人,就好像因为这个他就高人一等了。”
“哦?你妈妈的工作?”
艾乐华恐怕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眼神了,当那个大人的目光看向他时,他从里面捕捉到的没有任何的同情或赞扬,只有仿佛看到了一场笑话那样无情的愉悦。
果然,他也的确变成笑话了。
大人把他的母亲是妓女的事实给捅了出来,他也是直到这天才知道自己的母亲工作内容是什么。
他就看着那些小孩的眼神从愤怒变成惊讶,然后变成嘲笑,一个孩子说:“哦~原来这就是你妈正经的工作啊~在妓院里当鸡!”
所有人都哄笑起来,还包括他依靠的那个大人。
艾乐华浑身发抖,他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豆大的泪水混杂着血液和汗珠滚落,他觉得眼睛好刺痛,浑身像是脱了力一般。
他逃了,带着浑身的淤青和伤痛一起。
他疼的几乎走不动路,到家的时候却几乎已经把痛苦的记忆忘了一半,到公用澡堂的时候,他脱掉身上的衣服,却为没准备换洗衣服而发愁。
他现在知道了自己生活在什么地方,这里是妓院,母亲在依靠卖身来养活自己。
他现在并不觉得这是什么体面的工作了,却觉得这是一个伟大的工作。
不管怎样他是无法厌恶自己的母亲的,他爱自己的母亲,就像母亲爱他那样爱。
洗完一个澡已经把痛苦忘光了,他哼着歌,为没有在洗澡的时候遇到妈妈的同行而庆幸,免得尴尬了。到家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辛勤地把妈妈的衣服都洗掉,有能力之后他便主动接过了这样那样的家务。
起初母亲还不愿意,但还是拗不过他。
母亲的衣服上有一些奇怪的白斑,以前自己还不理解,现在理解了,这都是母亲辛勤劳作后,客人在她身上留下的精液。
做完家务后就掏出一本旧书开始读。
是的,即便是贫民窟,他也是少有的能够读书的人。
这多亏了母亲为了养活自己而付出的努力,想到这,他读得更卖力了。
他的声音很大,把窗外树上停留的乌鸦都给吓走了,留下一阵刺耳的“嘎嘎”声。
深夜,母亲回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的艾乐华。
老实说母亲长相并不很好看,但面相却很柔和,很耐看。
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母亲,但艾乐华始终认为母亲就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
母亲欣慰地摸了摸他的脑袋,艾乐华闻到了一股麝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