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並不多么兴奋,他想了想,停下动作也休息一会。
这份狼皮,按价值几乎算是一份大额收入,但和过往所得到东西比,它並不完全是属於他的。
这和另外一些游走在“他的”与“大家的”东西之间的情况也不一样。
史蒂芬送他的短枪是他的,但火药的补给由斯坦迪什上尉提供,对方也表示过,根据这样的补给义务,如果任务需要,他也有权“借”来李安的枪给巡逻队使用。
只是他说:“考虑到友谊,哈,我应该不会那么去做吧。”
还有那把印第安的战弓,也有人盯上过。
但李安解释过弓首先是他的个人收藏,才是非火枪的武器。
大家考虑到他的付出,也才视而不见,就这么允许他私人持有。
而狼皮这种猎物所获。
在法律上,在合同上。
交易就是交易。
一份契约、一份合同在他无法左右的时间节点上就已签订,清教徒和自由移民们组成的殖民者来到北美洲之后,他们的所有得到的物资都是“公共物资”。
也就是说,如果他带著冒险得到的狼回到殖民地。
狼皮会立刻被收缴,即使他是医生也不会例外,然后立刻算成资產准备偿还每个人来时候的债务。
“见鬼去吧。”李安吐了口唾沫。
你们又没和我一起来,猎物为什么属於你们?
如果有別人在场帮助了他,那么他肯定会带回去的。
但,现在他绝不会把自己的冒险所获交给公用。
这和他的工作不一样,他完全是靠著自己和头上的苍鹰得来的,这就完全属於他们俩。
他想清楚了,也说服了自己。
休息够了。
除了狼的尸体,李安还想看看鹿头上还有没有肉。
他在四周寻找小树,选中了一棵坚硬但韧性稍差的冬松,原地跳起,扒住头上的一根光禿禿的粗枝。
李安做了个引体向上,將肚子以上的半个身子压在上面,藉助重力把它压断。
咔嚓。
跟著落下,微微蹲下卸力,顺便捡起和自己一起掉落的树枝,他走回鹿骨旁边,把它插进白骨的受力点,用力下按,顺利地將鹿骨撬了起来。
砰。
树枝断了。
鹿的身体带著那只掛在上面的狼翻了个边,被他施加的力量撕了下来,血喷了一地。
李安丟掉手上的半截树枝,揉了揉手腕。
他蹲下身,抓住一点坑里的鹿头上的血肉,然后双脚用力蹬地,上半身往后坠,手上也跟著用力试图揪出来。
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