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得儘快,因为水凉了她就不不得不生冻疮。
在普利茅斯,只要年满16岁,不论男女,就要提前干一个成人的活了(成人现在基本要一个人干两个人的)。
今天一天,她就要早起,天不亮就从小船来岸上,先是帮助点起壁炉,再帮著煮豆子,做麵糊。
把屋外的劈柴拿进来,在火堆前排好,然后又是跟著男人们去小溪里挑雪水,晚上还要洗衣服。
她快要累死了。
“小姐,我和您可以说几句话吗?”这会,她家里的僱工威尔又一脸猥琐地找上了她。
“你要干什么。”康斯坦丝没好气地回答。
其实这倒不能怪她粗暴,她的待人礼节和优雅早就被这些劳务暂时折磨没了。
“小姐,我听说,您的父亲,还有您的母亲也拜託清教徒的长老,希望將您许配给李。”
威尔的开场白颇有莎士比亚的《驯悍记》的喜感。
放在伦敦,康斯坦丝肯定要把手从脏水里抽出来,猛地抽他一个耳光。
其实她现在也想这么做,只是太累了。
“和你有什么关係。”她瞪了他一眼。
“他不愿意娶,我也不愿意。”
“我是否能理解,不管您愿不愿意,只要李同意,你就会嫁给他?”
康斯坦丝撩起一缕垂落的黄头髮,別在耳朵后面,可她又不小心把脏水弄到了自己的脸上,她急忙掏出手帕去擦拭。
“也不是这么说吧……”她嘆了口气。
她没有再听威尔讲话,目光越过木屋的院子,向里面望去。
儘管已经是黄昏,里面的人依旧很多,人们忙著给玉米脱粒,架起火煮粥。
康斯坦丝不想喝这种东西,她很轻易就找到了那个人的身影。
他的长相,她倒是不陌生了。
康斯坦丝甚至就觉得他的黑髮还有圆圆的眼睛有些可爱。
气质上甚至和她一样还像是个孩子,但不知道为什么,从没见他对她提起过兴趣。
现在。
他还穿著那套坑坑洼洼的胸甲,正在和她的父亲说著什么。
她看著他们比划了几下,然后又拿来了一个本子。
那是殖民地最重要的一件东西之一,大家的公共劳务本子。
所有人的劳动都要记在上面,供他们在伦敦的投资人查阅。
康斯坦丝似乎想到了什么,她心里突然燃起一丝希望,
“嫁给医生,我是不是就能不用劳作?”她轻声说。
我在伦敦可是读过一年女校啊,她想。
“你可能还要做些家务。”威尔听到了转机,他明白了,但不敢保证太多,“像您的母亲那样……”
“我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