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荞抬头看向挂在墙上的时钟。
九点二十分。
没吃晚饭就被拉着进行了一场消耗如此大的情事,此时陆荞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房间里一片漆黑,她挣扎着打开灯,瞬间一切的暧昧痕迹都无处遁形,她皮肤白,哪怕沈晏瑜并没有用多大力气,却也在她身上留下星星点点的暧昧红色。
撑着床坐起身,粘腻的体液糊在身下十分不适,看着周围的一片狼藉,陆荞还是决定先去把自己收拾干净。
简单洗漱过后,套上柔软舒适的浴袍,和她向来习惯穿的聚酯纤维材质不同,昂贵的山羊绒绵软轻柔,陆荞忍不住用手捏了几下衣角。
嫁给沈晏瑜的两年,是陆荞活得最奢侈幸福的两年。
所有的一切都像是在梦里,不,在之前的梦里,她最过分也只是一个人吃掉一整只烧鸡。
把地上的衣服一件件捡起,针织衫的上衣领口被扯得歪斜,还有一道被撕扯出的口子,线头方便面似地从破口处张扬出来。
缝起来或许还能穿。
不忍心放弃,陆荞将其叠好放进自己的柜子里,虽然沈晏瑜把衣帽间分给了她一半,但至今为止她仍还是使用离门口最近的那个小柜子,那是离沈晏瑜东西最远的位置。
把自己的收拾好,便到了沈晏瑜留下的衣服,昂贵的高定西装被当垃圾似的堆在地板的角落,而那件衬衣则更倒霉。
扣子飞得七零八落,还被精液糊了一团,陆荞一时有些不知该怎么处理。
照常说沈晏瑜的衣物都是由专门的保姆阿姨处理,可偏偏这件被弄脏成这个样子,她实在不好意思就这么交过去。
埋头在浴室里简单洗过一遍,又用吹风机欲盖弥彰地吹干,最后把飞溅在四处的扣子挨个捡回来端正放好。
站起身时陆荞眼前黑了一瞬,是太久没吃东西导致低血糖犯了。
今天午饭就被公司的事绊住手脚没来得及,晚上又拖得太晚,今天进过肚子的就只有早饭的一块三明治和两块奶糖而已。
换上另一身得体的衣服,陆荞推开卧室门走出去,住进来两年,陆荞终于勉强习惯家里总是有着几个住家保姆随时刷新在各个地方。
“夫人,是要吃东西吗?”李妈看到她笑着问道。
陆荞先是点头,又很快摇头。
“我看看有什么食材自己做就好,您去忙其他地方吧。”陆荞温声说。
虽然勉强习惯了家里总是有其他人走动,但陆荞还是无法习惯被人伺候的生活。
在嫁给沈晏瑜之前的二十四年里,她早已经习惯凡事依靠自己的双手。
草草给自己做了个炒饭填饱肚子,陆荞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卧室睡觉,不知道沈晏瑜晚上还会不会回家,陆荞不敢放肆,老老实实睡在属于自己的那半边床,连一根手指都没有越过。
哪怕换上华服,住上别墅,车库里也有各色豪车听她差遣,陆荞仰面躺在床上,仍然觉得自己和这里格格不入。
今天是成为沈晏瑜妻子的第两年整。
两年前的今天,她穿着价格后面零多到她数也数不过来的繁重婚纱被刚认识不到两周的亲生父亲握着手送到沈晏瑜面前。
鸽子蛋般大小的钻戒被套进无名指,坠得她的手指都险些抬不起来。
暖和的艳阳天,日光照射在钻石上,闪耀的光芒刺得陆荞忍不住眯起眼,眼睛似乎有一瞬间的致盲。
一瞬间之后,掌声雷动。
陆荞努力睁着发酸的眼眶,露出她在镜子前练习过无数次的最得体的笑容。
听说那天甚至有媒体到访,闪烁的摄像机不知拍了多少张照片,而沈晏瑜露出笑容的照片数量却为零。
陆荞心里很清楚,沈晏瑜不喜欢她。
这是很理所当然的,理所当然到陆荞心中连一丝怨恨都不曾升起。
平凡如陆荞,是扎在人堆里也无法找出的一点,而沈晏瑜却是自出生起便光芒万丈的天之骄子,他们站在一起,始终是云泥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