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酒吧回到家已经是深夜。
陆辰在玄关踢掉凉鞋,连拖鞋都没穿,光着脚踩在木地板上,凉意透过脚底往上窜。
他没有开客厅的灯,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摸到了卧室,然后把自己整个人扔在了床上。
床垫弹了一下,他的身体陷在软硬适中的记忆棉里,眼睛直直地盯着天花板上那个被月光照出轮廓的吊灯。
吊灯是苏晚晴挑的,暖黄色灯罩,花瓣形状,她说“卧室的灯要柔和一点才温馨”。
此刻那盏灯关着,花瓣在黑暗里一动不动。
他的嘴唇还在发烫。
不是心理上的发烫,是生理上的——上唇和下唇之间,舌尖和牙龈之间,整个口腔都残留着被另一个人的嘴唇碾压过的触感。
他用舌尖轻轻舔了一下上颚,还能尝到一点点不属于自己的味道。
不是啤酒味——那点微苦早就被冲淡了——残存的是酒吧那杯加了很多糖的蜂蜜水,和陈寻呼进他嘴里的空气。
他记得他在亲他的时候鼻子里发出了一声很轻的哼响,像是在满足地叹气。
他记得在酒吧里蹭他衬衫的时候下颌抬起的角度,和他低下头来吻他时微微偏过脸、睫毛投影落在鼻梁上的样子。
他蜷起膝盖,把脸埋在枕头里。
枕头套是新换的,苏晚晴走之前洗过,还有洗衣液的清香。
他把枕头卷起来抱在怀里,就像刚才在酒吧被陈寻搂住那样。
但枕头没有体温,没有心跳,没有锁骨和衬衫布料。
他想要的是有体温有衬衫的那个。
他想他。
他想再被他抱一次。
他想再被他摸一次头。
他想再亲一次,比刚才更久一点、更用力一点的那种,亲到喘不过气来。
然后“苏晚晴”这三个字又出现在他脑子里,像是一盆冷水浇在烧红的铁板上,嘶的一声,烫得他浑身都在抽痛。
他刚才做了什么?
在他妻子离开这个城市不到二十四小时的时候,他跑去酒吧,在角落里被另一个男人抱着哭了十几分钟,然后主动搂着对方的脖子又吻又啃。
他不是被强吻的——他是那个主动搂紧的人。
他可以推开,但他没有。
他不仅没有,他还沉溺其中,觉得好幸福,好开心。
他蜷缩在黑暗中,无声地撕开了两个自己。
一个是那个吻还在嘴唇上发烫的人,甜美而渴望;另一个是站在婚房里的丈夫,手里握着刀,一刀一刀剜自己的心。
他以前跟苏晚晴说“我永远不会做对不起你的事”的时候,他信,她也信。
现在这句话还在新房的某个角落,在誓言和鲜花的余香里,他却在另一个男人嘴里尝到了蜂蜜水的味道。
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从左边翻到右边,被子拧成麻花缠在身上。
他想起婚礼上苏晚晴穿着白色婚纱走红毯的样子,他也想起刚才在酒吧里陈寻低下头吻他时睫毛微微颤动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