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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情义(第2页)

陈宝珠一听这话:

“我不是因为她的身份瞧不起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再次开口,“而是她——也许她真的不知道,也许她在自欺欺人,她认准了伤害她的人是我。可自始至终,那个到处偷腥的人是你。”

程天朗伸手把她拉到自己两腿之间,抬头看她。

“不会了。”

“自你之后,再不会有别人了。”

既然,戏子无情,婊子无义,那矮骡子又能有几分真心?

谁知道呢?

天知道吧。

金姐端着碗红枣牛奶燕窝粥上来的时候,陈宝珠正扯着床单往下拽。

金姐倚在门框上,眼睛往床上一扫——床单上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印子,再往垃圾桶里瞟了一眼。

“奇了怪了,”金姐哼了一声,“程天朗那个死烂仔,昨晚居然当了一回正人君子?”

陈宝珠没回头,把新床单抖开,四角扯平,手掌在上面来回抡了两下,把褶皱抡平了,才转身接过金姐手里的碗。

“他其实人不坏。”

“你不会真就这么跟了他吧?”

“你觉得呢?”

“你发癫啊?就这么跟了一个四九仔?那当初何必——”

“金姐。”陈宝珠打断她。“他跟他不一样。”

她低头搅着碗里的燕窝:

“程天朗会把我当一个人来对待。在他眼里,我是一个有思想有独立人格的人。他看得见我,看得懂我。我在做什么,我想做什么,他都明白。”

金姐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叹了口气。

“讲破天,四九仔都是别人的替死鬼,今天威风,明天横尸街头,你到时候哭都找不到坟头烧纸。”

“金姐,你是怕我走你的老路?”

金姐双手交叉抱在胸前,靠在门框上,眼神落在那张刚换好的床单上:

“你是大学女,你自有你的路要走。”

陈宝珠舀了一勺燕窝送进嘴里,甜丝丝的,燕窝是程天朗买的,燕窝粥是金姐炖的。

这两样东西搅和在一个碗里,倒让她吃出一种说不上来的滋味。

“大学女,也有犯糊涂的时候。”

这碗燕窝让她想起三年前。

三年前的程天朗,还是她嘴里的“那个死扑街”。

那时候他天天守在她房门口,她每次进出,他都会口哨。

这样的衰仔她从小见多了。

后来才知道,他是跟着Becky来的,天天在店里守着那女人开工。

Becky上楼接客,他就在楼下抽烟等着,等那女人赚了钱下来,两个人一起去吃宵夜。

还好她没自作多情,真以为他是冲着自己来的。

神经病,吃软饭的,她更瞧不上他了。

他能不知道她瞧不起他吗?可他照旧每天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赖皮样,该守还是守,该等还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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