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魔王殿比上午稍微炎热了一些,空气中那种硫磺和血腥的混合气味似乎更浓了。
芙罗拉提出回极乐之阁休息,四人自然应允。
当她们重新回到极乐之阁时,芙罗拉没有走进那间充满淫靡气息的寝宫,而是在露台上的一张矮桌前坐了下来。
那张矮桌是黑曜石打磨而成,表面光洁如镜,上面永远摆放着一壶温热的魔界果茶和几个水晶杯。
露台的围栏是镂空的魔铁,从围栏的缝隙望出去,可以看到远处的猩红荒原和更远处那若隐若现的黑曜石群峰。
“坐吧。”芙罗拉示意四人,“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们。”
四人面面相觑,但还是顺从地在矮桌边的垫子上跪坐下来。艾莉坐在最靠近芙罗拉的位置,洛依和菲雨坐在她身后,琳奈则在一旁为几人倒茶。
“你们在成为萨麦尔的奴隶之前,是什么样的?”芙罗拉握着那个水晶杯,杯中的果茶在透过镂空围栏的阳光下泛着琥珀色的光泽。
“我想听听你们过去的故事,你们还是人类时的故事。你们的理想,你们的信仰,以及守护过的家乡和亲人。”
露台上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艾莉的表情僵硬了一瞬。洛依低着头,目光盯着杯中的茶水。菲雨的嘴唇动了动,没有说话。琳奈倒茶的手也微微停顿了一下。
她们其实不太愿意回忆起那些——太美好,也太遥远了,遥远得就像上辈子的事。
那些过去,那个曾经充满光明和希望的自己,和现在这个浑身肮脏、满脑子都是精液和性欲的自己,仿佛是两个人。
但既然是女王提出的要求,她们没有理由拒绝。服从是她们作为奴隶的天职。
沉默了良久,艾莉第一个开口了。
她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我以前……是一个很普通的村庄女孩。我的村子在王国东北方的边境,那里靠近魔兽森林,经常有魔兽袭击。我父亲是村里的铁匠,母亲是牧师。我从小就喜欢跟着父亲学习用剑,因为我觉得,只有握着剑,才能保护我想保护的人。”
她停顿了一下,目光望向远处那片暗红色的天际线。
“后来,村长组织了村里的年轻人成立了一支自卫队,我也加入了。十三岁的时候,我第一次用真剑和魔兽拼命的时候,吓得差点尿裤子。但那一次过后,我发现剑能保护别人,也能带给我力量。再后来,王国的征召令下来,我报名参加了骑士团的选拔。他们说我天赋不错。再后来,我被圣剑选中。就这样,我从一个乡下丫头,一步步成为被大家称为勇者的人。”
“你后悔吗?”芙罗拉的声音很平静。
艾莉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了一个苦笑。
“后不后悔……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如果我没有成为勇者,我就不会遇到她们。”她指了指身边的三人,“我现在可能只是一个村姑,在一个不知名的村庄里过着平淡无奇的日子。但我也不知道,如果重来一次,我还会不会选择这条路。”
“那你呢?”芙罗拉转头看向琳奈。
琳奈放下茶壶,双手规整地叠放在膝盖上,姿态优雅得仿佛她还在教廷的大殿里一般。
“我在孤儿院长大。教廷的牧师们来给孤儿们洗礼时,说我的灵魂里有一种特殊的光辉,是光明神的恩赐。他们把我带回了教廷,从小就开始培养我——学习祷告,学习光明魔法,学习治愈术。”
她顿了顿,语气依然温柔:“教廷的姐姐们对我很好,把我当成亲妹妹一样照顾。她们告诉我,我是被神灵选中的人,我的使命是将光明带给这片大陆,用治愈术给受伤的人带来希望。我深信不疑。我觉得那是我存在的全部意义。”
“直到遇到了魔王?”芙罗拉问。
“直到我遇到了主人。”琳奈的嘴唇动了一下,像是在品味这两个字,“他占据我的身体,利用我对她们下手。主人让我亲眼见证了艾莉的转变,到后来他甚至把我的一切信仰打碎,然后将他自己变成了我的信仰。他告诉我,光明神不存在,治愈的力量只是魔力的一种表现,所谓的神恩不过是教廷用来控制信徒的工具。他还告诉我,女性身体的柔美和触感,比那些空洞的祈祷要真实得多……”
她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她的耳根已经红透了。
“你呢?”芙罗拉的目光转向洛依。
洛依抬起头,眼神冷静地看向芙罗拉。
“我从小在王都城里的贫民窟长大,父母是谁都不知道,也没有名字。我唯一会做的事情,就是偷。我偷路人的钱袋,偷商贩的摊子,偷贵族小姐的首饰——只要能活命,我什么都偷。”
“后来有一次,我偷到了赏金猎人工会的会长头上。他被我偷走了一块令牌,那是他用来进入王宫参与某次重要会议的信物。在我想把这块令牌转手出去赚钱时,艾莉发现了我。”
“她把我带到会长面前,让我和他道歉,我当时虽然不服,却打不过她,只能照做。后来,我跟在艾莉身边,以她为榜样,拼命地学习本领。再后来,王国军队找到艾莉时,她问我要不要和她一起走,我就这么成为了勇者小队的一员。”
“那你的梦想呢?”芙罗拉追问。
“梦想?”洛依嗤笑一声,“活着。小时候我想活着,后来我想活得好点,再后来我想证明一个从贫民窟里爬出来的野种也能站在高处。再后来……没什么梦想了。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每天只要想着怎么服侍好主人,怎么让姐妹们高潮,怎么让主人满意就够了。简单得很,省得费脑子。”
她说这些话时,语气淡漠。但琳奈能感觉到,她的膝盖在微微颤抖。
“你呢,菲雨?”芙罗拉的目光落在最后一个红发女人的身上。
菲雨抬起眼,碧绿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复杂的光芒。
“我是魔法学院的学生。我们学校每一任的院长都说,我是百年难遇的天才。我十二岁就掌握了火球术和雷击术,十四岁能将风系和火系魔法进行融合,十六岁开始自己研究魔法阵的改良和创造。”
“我很骄傲。”菲雨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我知道自己很强,我知道我不需要依靠任何人也能活得很好。那些男生们看我的眼神让我恶心,那些老师们对我的夸奖让我觉得虚伪。我只需要魔法就够了。只要有魔法,我就能掌控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