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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第3页)

如今呢?

她变得务实,甚至有些功利,只会觉得看书像是在逃避世俗,逃避心里那点对未来的茫然。

于是她给自己买了台相机。

觉得是时候把过去扔掉的一些东西,慢慢捡回来了。

每次董怡君试出什么新品,应拾秋就负责摆拍。

光线、前景、背景,一点一点调整,画面质感肉眼可见地变好。拍好了,顺手更新到外送平台上,把产品图全都换了一遍。

她拍东西确实有点底子。

一开始还有点生疏,后来在网上学了些技巧,记忆里那些被遗忘的东西也被勾了起来,拍得越来越顺手。

“也帮我拍几张啦?”

董怡君提出这个请求时,她愣了一下,还是拍了两张给她看,再别过脸,露出一点不好意思,“我拍人像不太在行啦。”

“我不在意的。”

话是这么说,但当董怡君看到相片里面翻白眼的自己时,差点要发火:“靠北,你拍人是真的很难看啊!”

“……”

也许是她不肯好好拍人,一拍人就会想起太多东西。

想起监视器、导演椅、就位的演员。想起她的莎士比亚、她的大学四年。还有她在合约书上亲手写下的应拾秋三个字。

再难以忘怀,这一切,最后都化成了她身上那件围裙,化成她每天弯下腰,对客人挤出的那个标准微笑。

“您好,这是您的刨冰,请慢用。”

……

但她也变了蛮多。至少愿意每天把地砖都拖得干干净净,照出人影,连带着家里也都整洁有序。

人生从来都没这么喜欢打扫过。

以前住在小阿姨家,寄人篱下。

从小家里的打扫就是她包办,衣服也是她洗,甚至包括姨丈的内裤。一开始大家还会客气两句,久了也就习惯了。

吃完饭,他们看电视的看电视,洗澡的洗澡,桌上那些剩菜剩饭、油腻碗盘,全留给她。

她真的很讨厌洗碗。

讨厌油乎乎的饭菜黏在手上,讨厌用洗碗精搓了好几遍,指甲缝里还是那股腻人的味道。讨厌橡胶手套闷出的汗,湿答答地贴在皮肤上。

更讨厌的是,短暂的热闹过后,就是漫长的冷清。

她得一个人待在灯光昏黄、油烟味还没散的厨房里,面对一堆油腻腻的、密密麻麻的厨余垃圾和馊水。

很早以前,妈妈会拉着她的手夸好看,又长又白,以后肯定是个能弹乐器的手。

可后来这双手,只能一遍遍泡进水里,发皱发干,长起倒刺。

她唯一不用靠做这些讨厌的事讨好人的日子,就是跟楼庭在一起的那几年。

两个人相处,总有一个会多做一点,久而久之就变成习惯。而楼庭,就是那个多做一点的人,可她从没怨言。

她说过,小秋,你在我这不用是谁的姐姐,谁的女儿。

你只用做小秋。

……

生活闲下来,还有些不适应。

偶尔有外地口音的游客路过,应拾秋就站在门口招呼,一开始光用喊的,后来学聪明了,弄点试吃小份,周三半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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